阿爾巴津人
清朝對於投降的阿爾巴津人不只提供食物、房子,也將他們編入鑲黃旗,並將一座佛寺清理後交給他們當教堂使用。其後由阿爾巴津來的神父馬克西姆負責阿爾巴津人的信仰,可是效果不彰,因為連阿爾巴津神父的小孩也受異教影響,而且馬克西姆神父的年紀也越來越大,這都使得俄羅斯開始籌劃派遣傳教團前往中國。[2]
東正教傳教團
1716年,在俄皇彼得一世的支持與中國的同意下,俄國正式派出第一屆的東正教傳教團。第一屆傳教團受到中國的禮待,教士除了被授以官位外,更給與住房、飲食、錢財。這應與當時清廷必須面對準噶爾的入侵有關。雖然傳教團受到中國的款待,但因為沒有條約的保障,所以地位、傳教的工作也不大確定。這可從第一屆傳教團領班死後清廷不斷干擾新領班赴任可看出。[3]直到1727年〈恰克圖條約〉簽訂後,這個狀況才因為有明文保障而得到改善,也因為這個條約的緣故,俄羅斯東正教傳教團成為異於耶穌會等傳教士的團體。[4]
《新約》的翻譯
直到18世紀末,東正教不太熱中於經書的翻譯工作。原因大概有三個。一是東正教來華的目的是為了維護阿爾巴津人的信仰,但當時阿爾巴津人還通俄文,不太需要經書翻譯。二是初期東正教派出的人選能力一般,無法進行翻譯工作。第一屆傳教團派出前,彼得一世曾指示說:「神父無須學有根底,但求諳於世故」。[5]三是在東正教來華前,天主教耶穌會士便已經翻譯過多本經書,所以東正教傳教團用耶穌會士的譯本即可。[6]19世紀初,第八屆傳教團的斯捷潘.利波夫措夫(Степан Васильевич Липовцов, 1770-1841)於1794到1808年來華期間完成了《新約》的翻譯,但沒得到俄國聖務院的批准,反而讓英國聖公會出版了。天主教的傳教士又把滿文《新約》拿來當作東北教會學校的教材。不過,有學者認為《新約》是英俄聖公會代表賓加頓於1821年僱用利波夫措夫翻譯,並於1825年譯完。這本滿文《新約》於1835年印刷了1000部,其中的200部在海難中丟失,並於1929年再版。[7]
正如上面所說,東正教傳教團從起初便在維持阿爾巴津人的信仰。其後,因阿爾巴津人與滿人通婚,翻譯《新約》為滿文便有其必要。[8]而且,東正教希望能夠使中國皇帝信教,《新約》的翻成滿文或許也與這種想法有關。入關後,滿洲人的漢化相當快速,但從俄羅斯對於傳教團成員安東.弗拉德金的詢問:「關於隨傳教團到那裡的學生,他們是否在回國時為新來學生留下什麼學習材料,以便他們能夠於初期獲得必要的漢滿文知識?具體能留下什麼?」可知當時應該還有一定的人在使用滿文。
(中正大學滿洲研究班彭楨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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