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月1日 星期日

「皇帝的第一道與最後一道命令」展覽






時間 :2016年10月22日-2017年06月28日
地點 :中央研究院史語所歷史文物陳列館2樓內閣大庫檔案區
 主辦單位: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
開館時間:固定開館時間為每週三及週六09:30-16:30
開館日逢選舉日、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期不開放(以本館網頁公告為準)




一、清代詔書製作、皇權繼承與歷史書寫
清朝以皇帝之名頒布的命令,主要有制、詔、誥、敕等形式。其中詔書的目的乃向天下臣民布告國政或是垂示彝憲。其書寫格式例以「奉天承運,皇帝詔曰」開宗,用「布告中外/天下,咸使聞知」結尾。詔書多由內閣撰擬,再呈請皇帝欽定。舉凡即位、親政、賓天、加封徽號等事皆需昭告天下。清代定制的詔書是黃紙墨書、滿漢文合璧,並在年月日與紙張接粘等處,鈐蓋「皇帝之寶」寶印,故又稱寶詔;同時交禮部照式刊刻,黃紙印刷,是為謄黃,以為頒布全國之用。

在皇帝頒布天下的詔書中,最重要者莫過於即位之初的登極恩詔,以及賓天之際的大行遺詔。首尾兩份詔書皆攸關皇位之繼承、天命之授受與國祚之綿延。朝廷透過這兩道詔書明白宣示皇權的轉移與政統的賡續:舊主雖已賓天,新君但將承命,是以帝制的運作如常,而國祚的延綿無虞。崇德八年(1643)八月,世祖於盛京即位之初,即以滿文詔書昭告遐邇。迨清軍入關,在其揮軍南下的檄文中,更嚴辭指控南明政權:既未奉得崇禎遺詔,實非承天應命之正統。換言之,既無遺詔,朝隨君亡,天命當由終得天下者承統繼祧。

不論是第一道命令或最後一道命令,在頒布天下之時,其實已是皇權轉移既成定局之後。前者藉由施恩赦罪,展布政治新象;後者則回顧歷年功業(過),謀求青史定案。若兩相對比,清代歷朝的登極恩詔內容大多因循制式,承命的新君鮮有別出心裁之舉;至於大行遺詔則頗有出入,各具特色,並且具體而微地反映出:從早期皇權對國家機器的掌控,漸轉成後半葉國家機器對皇帝的鉗制。清初諸帝或親自酌定詔稿,或於生前預擬藍本:如順治以罪己之姿痛自列舉弊政,以期懲前毖後;康熙著眼於自我歷史定位,儼然是自傳式的墓誌銘;雍正則關注過去章程的審酌與未來政治的布局。乾隆禪位於嘉慶,所欽定的傳位詔既總結一朝政績,復宣示皇權繼承,內容格式實有如「乾隆朝」之遺詔。嘉慶之後,皇帝的遺詔則多於死後由臣工摭拾過去上諭,或概括地總結其在位期間的國情與政績,已然不見皇帝個人掌控歷史解釋權的任何企圖。在逐漸常規化的製作過程中,皇帝個人的色彩完全黯然褪蝕在格式套語之中。早期皇帝在制度上的酌定或更張,積累而成祖宗家法,中葉之後皇帝多在祖宗家法的枷鎖下難得伸展。國家典制層建累構,越演越繁,皇帝個人的威權卻在敷衍格套中愈形支絀。

二、從中央到地方與藩邦:詔書的頒布與傳播
詔書既奉皇帝之名擬定,先是在北京中央舉行隆重的頒布儀式,隨即便透過各種管道昭告天下。除了正本鈐有皇帝寶印的寶詔之外,禮部並製作若干複本的謄黃詔書。齎詔官攜帶一份正本詔書以及若干複本謄黃,前往指定地點宣讀,隨後再將詔書齎回中央。康熙四十二年(1703)議准因應路程遠近,明定禮部齎詔官分赴各地頒詔當恪遵往返的時限。乾隆十七年(1752)更對分赴各省頒詔的齎詔官、所攜帶謄黃數目與負責分頒之處,皆有詳細的規定。此後並有增減的調整。不過,道光十五年﹙1835)對派遣齎詔官赴各地頒詔的方式進行重要的改革,從此詔書透過驛站轉發各地,齎詔官的委派至此廢除。

值得注意的是:隨著地方的發展,中央在詔書的頒發上,亦有相應增減的調整。例如臺灣總兵官原本僅接奉皇帝詔書的謄黃複本,逮至光緒十一年(1885)臺灣開始設置巡撫,兩年(1887)後,朝廷更正式加頒正本的寶詔,臺灣地位越形重要,由此亦可窺見一二。

各地方在接奉詔書之後,除了將詔書頒到日期以題本報部察覈,如有需要也會再行複製若干份詔書下傳到轄區各地。詔書頒布的對象不僅是中土臣民,更包括外邦藩屬。乾隆五十五年(1790)適值弘曆八旬大壽,特諭除朝鮮、蒙古之外,安南、琉球、暹羅等三國也一體頒發恩詔。在一般情形下,朝廷派遣正副使赴朝鮮頒詔,外藩蒙古諸部由理藩院委官齎詔前往。至於其餘諸國,則交由該國使臣自行齎回,或委由鄰近各國的地方督撫轉發:兩廣總督負責暹羅,廣西巡撫負責安南,雲貴總督負責緬甸,閩浙總督則負責琉球。透過上下遠近層層傳導,務使皇帝的詔令「布告天下/中外,咸使聞知」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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